2017-06-15 10:16:17 来源: 本站
(2017)皖高法委鉴字第11号
案件信息公告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入选机构名单中各甲级工程造价鉴定机构:
根据本院关于对外委托案件选择社会中介机构的通知要求,现公布一件委托鉴定事项信息:
本院民四庭移送我处的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六安金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案工程造价鉴定事项,根据审判需要,需对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施工完成的案涉项目Ⅰ标段第1组团41-43#楼及1#车库工程、第2组团52#楼以及Ⅱ标段第1组团44-46#和未完成的Ⅱ标段第2组团47-49#楼及车库、第3组团50-51#楼及车库(因合同被解除中途停止施工)进行鉴定,涉案标的价值约1.07亿元,工程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金安经济开发区。
鉴定目的和要求:对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施工完成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我处将组织摇号确定鉴定机构。请本院对外委托入选机构名单中各甲级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在本院尚有未结委托工程造价鉴定事项的除外)自愿报名参加。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5日至6月21日。
报名材料应包括机构全称、联系人通讯方式等内容,并在规定期限内发送至ahgysfjdc@163.com邮箱。我处将对报名机构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由当事人摇号随机选择委托鉴定机构。
摇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事项摇号确定两家鉴定机构,第一顺位为主被选机构,第二顺位为从被选机构,若主被选机构因回避等客观原因无法接受委托,则由从被选机构递补接受委托。摇号确定的主被选机构将在本网相同平台公告。
附:报名表
联 系 人:杨富强
联系电话:18056008010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处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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