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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0-02-25 11:57:58 来源: 本站

 

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最高法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服务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中院原定于2020131日至22日期间的开庭等诉讼活动一律延期, 原定于202023日至216日期间的开庭等诉讼活动原则上延期,但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的案件除外。

疫情防控期间,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将主动联系诉讼参与人,就案件具体变更时间、如何提交诉讼材料等事项进行沟通。公开庭审的案件,公众可选择登录中国庭审公开网通过互联网观看庭审过程,无需到法院旁听庭审。

二、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或因交通管制等原因无法及时调取证据或参加庭审的,可依法申请延期举证或开庭审理。

三、疫情防控期间,如因上诉、诉讼时效、申请执行期限即将届满等原因需及时立案的,可在期限届满前将相关材料邮寄至市中院立案一庭,或就近将相关材料交原审人民法院收取报送,也可拨打安徽法院“12368”(外地当事人须加拨0563)诉讼服务热线联系办理。

四、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参与人可选择安徽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www.ahgyss.cn/)的网上立案系统、“中国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等渠道进行网上登记立案;确需现场申请立案的,可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就近选择一家中基层法院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进行跨域立案。遇有矛盾纠纷需要解决,建议首选“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申请调解。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提交调解申请:一是手机微信搜索“多元调解小程序”;二是电脑百度搜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点击“提交纠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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