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30 15:40:51 来源: 本站
网上信访平台相关问题问答
1、问:与走访相比,网上信访能带来什么便利?
答:网上信访平台是依托互联网的对外司法服务系统,主要用于网上申诉信访登记以及办理结果查询,信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完成申诉信访的网上登记、查询、预约等事项,不用赴省进京就能向高级法院或最高法院反映诉求,第一时间即可知晓案件所处的办理环节以及办理结果,降低了信访成本,减轻了诉累,申诉更加便捷、高效。
2、问:网上信访能得到法院答复吗?
答:网上信访是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新举措。人民法院将着力做到“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狠抓网上申诉信访按时办结率和办理公开率,做到“来之必办,办之必复”,实行网上信访受理、办理、答复等全程留痕,保证监督范围及于每一个环节。
3、问:如何登陆网上申诉信访平台?
答:安徽省人民法院网上信访平台的登录方式有两种路径:1、输入网址“http://101.226.243.225:8009”,进入安徽省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在线平台,该网站首页右侧即可看到“网上信访”,点击进入;2、在百度中输入“安徽法院网”,进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该网站首页第二行可见“信访平台”,点击进入。
4、问:我可以就哪些案件通过互联网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反映情况?
答:1、当事人对刑事、行政、国家赔偿案件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不服,可以进行网上信访,对已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且经人民法院作出书面复查(审查)或再审结论的案件,如仍不服,可以通过该平台向上一级法院申诉。
2、当事人对民事案件的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不服的,可以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但依照法律规定,属于“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包括同类案件三件以上的)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既可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亦可通过向原生效裁判人民法院递交申请再审书等材料,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3、当事人就执行问题信访的,可向执行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反映。
5、问:我不懂电脑,可以委托他人代我网上信访吗?
答:对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提出申诉,当事人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申诉;对行政、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提出申请再审和申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申请再审,委托公民个人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所在社区、单位或有关社会团体推荐函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6、问:网上信访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信访人申诉、申请再审时,应将前条能证实其身份关系和委托关系成立的材料、申诉状、原审判决(裁定、调解、决定)及原终审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不予重新审判或审查通知)或原终审法院再审判决(裁定)、证据材料等的电子文档,通过互联网上传至网上信访平台。
反映执行问题的,应提交原生效裁判文书、申请执行书、执行决定书等有关材料。
7、问:网上信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申诉人应按申诉信访平台系统的提示进行操作,并确保所填信息与上传材料真实、有效。
为使你反映的问题尽快得到处理,请注意下列可能不被系统接受或不予答复的情形:
(1)不按系统提示操作,或未按系统提示进行补正;
(2)刑事、行政申诉未经原审法院先行复查(审查)或再审处理的;
(3)反映的问题属于法院正在审理的;
(4)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民事申请再审期限(六个月)、行政申请再审期限(二年)的;刑事被告人出狱后超过两年没有申诉的;
(5)申诉已经两级人民法院复查(审查)驳回,仍向上级人民法院信访的;
(6)属于法律规定不得上诉的裁定或不得申请再审的情形的;
(7)已经穷尽法律程序或已信访终结的;
(8)申请再审已经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或再审,依法应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检察建议的;
(9)举报、控告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
(10)反映的情况不属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的。
8、问:我该如何查询网上信访办理流程和反馈结果?
答:当申诉材料提交成功后,【申诉列表】的状态改变,从“未提交”变成“审查中”,表明人民法院已开始对您的申诉排期审查。人民法院审查期限一般为三个月,三个月后您即可登陆网上申诉信访平台查询办理进程。当人民法院处理完您的申诉后,【申诉列表】的状态改变,从“审查中”变成“已反馈”,同时页面出现【查看反馈】按钮,点击【查看反馈】按钮,可查看相关回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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